劳动法是一个体系,从整体上看它是一部法典,规定了相关基本的原则和法律精神,但并不具备实际可操作性。而它的一些子法才具有现实的操作意义,如劳动合同法即是劳动法体系内一个非常重要的子法。
一关于劳动法的体系归纳如下
一从效力层次颁布机构可以分
1. 全人大及其常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2. 制定的行政法规如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
3. 部门规章如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女职工保护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
4. 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制定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等;
5. 地方法规,比如安徽省制定的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等。
二从法律的性质可以分
1.实体法如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
2.程序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三从调整的内容和范围分如图所示